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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与社会文明

2000-01-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科学技术对社会文明进步的作用和影响已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在国外,涉猎此问题的主要有以科学主义、技术救世主义为代表的技术乐观主义和以罗马俱乐部、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技术悲观主义等。它们对科学的目的、本性与价值的褒贬不一的评价,迫切需要人们就科技与社会互动过程中的价值因素及其关系作深入研究。在我国,“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等思想不断深入人心,然而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新型文明建设中远没有发挥出其重要作用。现实告诉人们,尽管科技社会化是当代科技与社会间互动的主导趋势,但实现社会科技化这一过程无论在观念上与实践中都并非坦途。因此,探索科技进步与社会文明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协调机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提出的重要课题。

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生产力的深刻变革,带来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开创人类文明的新纪元。科学技术之所以是创造社会文明的强大杠杆,这是由科学的本性和科技的社会价值所决定的。当今人们所说的科学技术,主要指的是由自然界本质知识构成的自然科学以及运用它对自然界进行改造的技术知识体系。其中,自然科学的基础科学以获取对于自然界规律性、真理性的认识为目标,而应用这种基础性的认识成果在改造自然活动中发生作用的则是自然科学的应用科学和工程技术。若从事实和价值的关系角度来看,科学与技术的衔接应是逻辑上相互独立的两个因素的耦合和相互生发、相互整合的过程。科学向技术的转化,就是人们自觉依据客观因果性的科学知识来确定相应的技术目的,实现对客观对象的利用、控制和改造过程。这个转化需要与诸多的社会因素相适应和匹配,需要得到社会支持或形成技术的社会支持系统。所以,我们在揭示科技文明的本质时,一方面,需要注重自然科学(或基础科学)在科学技术系统中所处的根基地位及其所起的主导作用,明确科学真理是科技价值的基础,从而确认科技本身的进步意义,化解人们对科技文明的恐惧与抗拒心态;另一方面,还需要从价值论方面审视科学向技术的转化以及科技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全面理解科技的社会价值,即科技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后所创造的各种社会价值类型。这包括:1、科技的经济价值,即科技可以通过科学—技术—生产这一动态的往复过程以及科学理论—管理模式—经济效益这一物化途径,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变革产业结构,增强生产过程的有序度,推动社会经济发展。2、科技的人文价值,即科技可以通过对社会价值观念的作用来影响和推进人类文明的进步。3、科技的生态价值,即科技在促进生态系统稳定和健康发展、以及在协调人和自然关系上所发挥的作用和意义。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科技的诸方面积极的、正面的社会功能,推进科技社会化,是一个伴随当代中国经济转型和现代文明建设生成的重要课题。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实践,应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物质文明建设为中心、精神文明建设为先导、民主建设(制度文明建设)为保证的四大文明建设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全面协调发展过程,而这一切都必须依靠科技进步。首先,科技是提高整个社会物质文明水平的最具能动性的因素。我们应当而且必须优先关注科技的经济价值,充分挖掘并利用科学的技术资源,强化科技因素的作用机制,促进科技产业化,以此来带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走现代化的强国富民之路。其次,科技发展将促进我国精神文明迈向更高的境界。科学知识是愚昧的天敌、教条的对头、迷信的克星;科学精神启迪人们尊重事实、崇尚理性、追求创新;科学的社会建制即科学共同体的规范结构如普遍性、公有性、独创性、无私利性等精神特质能为社会一体化的民主秩序提供健全的发展机会。我国不是近代科学的发源地,也未直接经受科学革命和科学文化的洗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科学精神本是题中应有之义。今天,我们立足于我国实际,充分挖掘和利用科学的精神资源,实现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融通与共建,不仅有助于健全现代社会的科技理性,战胜社会中的邪教、伪科学、占卜算卦、愚昧迷信等种种“反科学”时尚,而且有助于人们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培养民主法制观念,从而对我国的制度文明建设起规范和导向作用。第三,科技进步有利于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在全球面临生态危机,而我国又还面临着实现工业化的情势下,我们更应抓住机遇,实现工业化与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探索节约能源、消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技术、新方法、新途径,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走一条生态效益型的经济增长之路;另一方面要汲取西方工业化过程的经验教训,注重现代科技的“生态化”发展趋势,即按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总规律来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促进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的发展,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中国能否赶超世界先进国家。由上可以看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文明离不开科技进步,那种把社会文明与科技进步相割裂的科技悲观主义论调与科技发展的革命本性是不相容的。

科技进步无疑是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催化剂,然而,有了科技的发展也未必会同步实现社会文明,它们之间并不必然构成正比关系和等值关系,科学技术也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人类认识水平的限制和多种社会因素的作用。就认识根源来看,现代科技的负面效应首先要归咎于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由于受实践水平的限制而导致的对自然过程的复杂机制认识不足;其次是价值观上的原因,即人们在选择、运用科学技术时的某些短视行为,只顾眼前的效益和具体的、局部的或个体的利益满足,而忽视了人类长远的、整体的基本利益。就社会因素而言,科技所追求的目的、实施方式和后果,都要受科技主体人所处的社会关系的制约,在不同的人文、社会、经济、政策条件下,不同的技术组合会产生不同的效应。明确这些,有助于我们确认科技进步与社会文明发展之间辩证统一的复杂关系,在观念层面走出科技决定论的误区,反对将科学技术及其作用看成是独立于人类的一种自我设定目标的自主的力量,重视科技产生某种后果中技术与社会以及其它非技术因素相互作用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在实践层面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社会的各项制度,为建立科技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循环机制奠立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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